永康保安挺身救火,尽职尽责彰显担当发表时间:2024-08-15 16:10 2024年8月14日19时30分,贵州永康安保集团有限公司驻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巡逻队在执行日常巡逻任务时,巡逻队员周训国、刘照彦在煤气站附近工地发现火光,且火势已呈蔓延趋势。面对紧急情况,两名巡逻队员迅速反应,周训国立即向田海副大队长报告,并与刘照彦一同取用最近的灭火器进行初期扑救。 初期报告与自救:周训国在发现火情后,第一时间通过电话向田海副大队长详细汇报了现场情况,为后续的应急处置赢得了宝贵时间。同时,他与刘照彦不顾个人安危,利用手边的灭火器对火源进行初步控制,有效减缓了火势的蔓延速度。 紧急动员与增援:田海副大队长接到报告后,立即向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综合部领导舒队汇报了现场情况,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鉴于火势较大,他果断通知消防车驾驶员刘志荣准备出警,并紧急调集田安平、张文科、陈代平、王荣礼等安保人员赶赴现场增援。 协同作战与成功扑救:在灭火过程中,虽然现场环境复杂,缺乏照明且废铁堆放杂乱,给灭火工作带来了极大困难,但所有参与灭火的安保人员与随后到达的消防人员紧密配合,克服重重困难,经过近2小时的艰苦奋战,最终成功将火势扑灭。 后果评估与表彰:此次火灾发生在距离华锦铝业消防重点部位(煤气站)较近的位置,若处理不及时或不当,极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正是有了贵州永康安保集团有限公司巡逻队的及时发现、迅速报告和有效处置,才成功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事后,现场灭火队员的英勇表现得到了华锦铝业领导的高度认可和赞扬。 此次火灾的成功扑救,充分展示了贵州永康安保集团有限公司保安员的专业素养和应急处置能力。下一步,我公司将继续加强安全巡查和应急演练,确保在类似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保护企业和员工的安全。同时,也希望广大企业和单位能够从中汲取经验,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生产环境。 |